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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掉老房子要繳多少稅?114年度舊制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一次看懂

賣掉老房子要繳多少稅?114年度舊制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一次看懂

財政部每年都會公告一次「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」,最新一版是115年3月4日發布的114年度版本。這份規定只適用於「舊制」房屋——也就是民國105年1月1日以前取得、不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子。如果你手上的老公寓找不到當初的買賣合約或成本單據,賣掉的時候,國稅局就是按這份規定「設算」你要繳多少所得稅。

先確認:你的房子適用新制還是舊制

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,一律適用房地合一稅,跟這份規定完全無關。這份規定針對的是105年以前買進、賣出時無法證明實際成本的房子——這種案例在文山區這類老社區其實不少。

兩種算法,先看你的房子是不是「高總價」

114年度規定把房子分成兩種算法,關鍵在總成交金額與每坪單價有沒有超過門檻。

  • 臺北市:總價6,000萬元以上,或每坪120萬元以上
  • 新北市:總價4,000萬元以上,或每坪75萬元以上
  • 桃園、新竹縣市、臺中、臺南、高雄:總價3,000萬元以上,或每坪50萬元以上
  • 其他地區:總價2,200萬元以上,或每坪35萬元以上

超過門檻:用20%獲利率計算

超過上面門檻的房子,稅局是抓實際成交金額,按房屋評定現值占「房屋評定現值加公告土地現值」的比例,算出屬於房屋的收入,再用這筆收入的20%當作所得額。這一類多半是高價豪宅或商辦,一般自住老公寓很少會踩到這條線。

沒超過門檻:按房屋評定現值乘上地區比率

大多數老公寓賣屋都是走這一種。做法很單純:所得額 = 房屋評定現值 × 所在地區的比率。這個比率每年會由各地國稅局微調,114年度部分地區比前一年調高1%到5%。文山區屋主特別要記住自己的數字:

  • 臺北市中山、松山、中正、大安、信義:50%
  • 臺北市士林、內湖、大同、南港:48%
  • 臺北市北投、萬華、文山:47%
  • 新北市板橋、永和、中和、三重、新店、蘆洲、新莊、土城、林口:47%
  • 新北市汐止、樹林:46%

舉個例子

假設文山區一間老公寓的房屋評定現值是30萬元,賣掉時屋主找不到當初的買賣契約。因為文山區比率是47%,這間房子的財產交易所得額就是30萬 × 47% = 14.1萬元。這14.1萬元不是單獨課稅,而是併入你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,一起算累進稅率——如果你原本收入就不低,這筆設算所得很可能把你推到更高的稅率級距。

比設算更划算的做法:把成本證明找出來

這份規定的本質是「查不到實際成本時的推估值」,不是唯一算法。如果你手上還留著當初的買賣契約、貸款資料、裝修單據,很多時候用實際成本去核實申報,所得額會比設算的141萬元低很多,稅也會少繳。這也是我在賣屋準備期,第一件事就會請屋主翻出舊文件的原因——晚一步找,可能就是白白多繳一筆稅。

如果不確定自己的房子屬於新制還是舊制、適用哪一個比率,或想確認手上的文件夠不夠支撐核實申報,歡迎直接找我聊,我可以幫你先抓一個大概的稅負區間,再決定要不要委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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